1月29日,記者從公安部門獲悉,1月27日,濟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拘留一名惡意破壞疫情防控檢查點的違法行為人。
1月26日21時,孫某酒后在柳埠柳中村檢查點拒絕接受檢查,對檢查點桌椅進行惡意破壞,在工作人員勸解下,孫某返回家中。不久,孫某再次返回檢查點,并對工作人員進行推搡辱罵,在檢查點尋釁滋事。
南山分局民警接到報案后,及時處警到達現(xiàn)場,將孫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經調查,孫某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濟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對孫某某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嚴格做好城鄉(xiāng)結合部人流進出管理,做到外防輸出、內防擴散,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請大家給予配合支持。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