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濟南市人民檢察院通報,2月28日,濟南市天橋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杜某奇、李某某、杜某蘭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杜某奇、李某某、杜某蘭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所售口罩為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仍對外予以銷售。本案由濟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30日移交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qū)分局。
天橋區(qū)分局1月31日刑事立案。立案后,天橋區(qū)檢察院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yīng)機制,指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此案,與公安機關(guān)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案件偵查工作。
2月27日,天橋區(qū)分局以杜某奇等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天橋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2月28日依法對杜某奇、李某某、杜某蘭等3人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決定批準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R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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